2013年10月30日 星期三

忘記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就自認倒楣嗎?


忘記帶健保卡自費超過七天,自認倒楣
------答案:錯    正確作法:
1﹒保留收據, " 七 天內,拿健保IC 卡去原來就診處退費;
2﹒
若是時間不允許,沒關係,保留收據,六個月內 ",到健保局各區處,
   辦理退費。 一般我們都只知道,一但忘了帶健保卡,醫療院所會要民眾先自墊全額醫療費用,
在七天內將健保卡帶來申請退費,超過七天,很多人就會摸摸鼻子自己認ㄌ,
以為那些自墊費用,就這麼一去不回頭 … 其實,健保有一項規定,那就是若忘了帶健保卡,或是因為一些原因得自墊費用,以及原本沒有投保,健保沒有給付期間的自墊醫療費用,只要去他們網站下載,並填寫"全民健康保險自墊醫療費用核退申請書 ", 就可以依照規定申請退回自墊費用了,
(申請書見附檔) http://www.nhi. gov.tw/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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