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3年11月14日 星期四

心靈補帖-人與大自然



人類與大自然是同出一源、是同體呼吸、相互共生的,人生原本就在大自然中生存,以期領悟生命的意涵。離開了大自然,人類就難以了解生命的意義。故而,人類生存的目的之一,是要體悟大自然之道,學習依著大自然的理念與其共生共存的。
一件東西,若我們以「物」的觀點來看它,就難免起了喜惡、占有,或拋棄等等的念頭,因為「物」的本質,在大自然的運作之中,呈現的是「成、住、壞、空」的四相,無法以同樣的形體永恆地存在。然而因為人類的心極易貪受、迷戀於「物」的擁有,又無法掌握住「物」的永恆性,心靈終將受到「物」的牽絆,迷失在「物」的追逐中而不得平靜,也更難以心安自在、怡然自得。
相反的,人類如果能超越迷戀「物」的觀點,辨明何種力量在左右這「物」的變化,領悟其實際的運作與存在的真理是什麼,一旦能這樣跳脫其上,就能真正認清「物」的價值,領悟現象界與人世間的種種形色,而能放下心中的迷戀,自其中跳脫開來。
事實上,在人世間,對任何人、事、物所呈現出的「三理四相」的現象,都不能單純地以一己的、世俗的主觀意識來論斷,而是必須依良心的尺度,站在天道、神理的角度來明白,如此,必能正確地探視、覺悟到大自然與「人、事、物」間相互依存、循環的實相。
佛陀從「生、老、病、死」的輪轉苦惱中解脫了,並從生死輪迴的「業緣」中超離,體悟到宇宙人生的永恆性,不是在擁有,而是學習與奉獻,知道人類在這個會壞滅的肉體中,還有一個不生不滅的「真我」。這個「真我」與宇宙同始終。 佛陀已完全地展現「真我-良心、佛心與法身」的內涵,且已超越了過去、現在及未來的局限,不再受到「業-化身或報身中的因果業力」的支配與牽引,而能永遠脫離生死流轉的漩渦。
「人類來自於自然,終將回歸自然。 人類想要超越自然、創造自然,必先與大自然融合,體悟大自然之道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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